2007年2月25日 星期日

同居 2003-06-25 12:06:38

其實我並不喜歡這個名詞,就像有人總會說我與男友同居,
還記得小時候,總是看著大人用鄙視的表情說出這兩個字,
所以當有人這麼說時,我總想告訴他,我們只是住在一起。

兩個相愛的人,還不能結婚,只是很單純的想住在一起,
有什麼錯誤嗎?我不懂,為什麼要用那種奇怪的眼光看待?

在這個競爭壓力很大,大家總說要有一定經濟基礎才能結婚,
結婚後所帶來無窮無盡的責任感,令很多人對結婚望之卻步,
其實我並不會,我覺得能甜甜蜜蜜、名正言順的住在一起,
就夠了,所有的困難一定都有辦法可以解決的。

但想結婚,並不是你一個人說Ok,就可以去進行的,
那天又覺得家裡好煩,講完電話,轉身對男友說,
走,我們明天就去公證吧,快點帶我離開那個家,
他只是笑了笑,不以為然的樣子,好無奈呀。

我常跟他說,這麼好的機會,你就可以簡單把我娶回家,
為什麼不要呢?沒娶到我是你的損失喔。

也許是我總想的太少,想做的太多,我不知道,
但我很害怕,是否有一天,我會對結婚失去了興趣,
從此的我,再也不能完成自己的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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