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2011-08-30 01:06
- 工商時報
- 記者王立德/台北報導
南瑪都颱風在南台灣帶來災情,每次天災造
成財損,保戶與產險業者對理賠金額的預期落
差往往很大,主因來自責任歸屬及折舊率看法
不同,業者指出,市面上有「限額賠償」保單,
不計折舊,民眾可挑選適合自己的保單。
泰安產險解釋,按現行常見做法,若屋主投
保住宅火險及地震險等主險後,再投保颱風洪
水險,動產損失的理賠方式採「實際現金價值」
計算,意即理賠時必須扣除折舊,如 3 年前以
3 萬元買入的電視機若遭淹損,但殘餘價值只
剩 6,000 元,產險公司只願意賠 6,000 元。
現在市面有「居家綜合保險」、「住家綜合
保險」等保單,當中就颱風洪水險保障採「限
額賠償」制,一定理賠金內不必扣除折舊,直
接以「實損實賠」為計算基礎。
泰安產險協理陳樑銓指出,若投保附加限額 100 萬元的颱風洪水險,除非房
屋全損,否則已經能滿足避險需求,且保費 1 年約加 3.000 多元,約為傳統住
宅火險附加颱風洪水險保費的一半。
車險方面同樣有類似保單,陳樑銓指出,市面已有產險業者推出「汽車天災
限額保險」,以車價 80 萬元的國產車為例,投保 10 萬元汽車天災限額保險,
1 年期保險費僅約 1,000 元,且因是以主險方式投保,車主不必先花數萬元保車
體損失險即可直接投保,3 年以上車齡或無意願投保車體損失險的車主可考慮
選擇此類保單。
陳樑銓指出,傳統上車主都是投保車體損失險後加保颱風洪水險,可保障因
為路樹、招牌撞擊,或淹水受損,但若同樣是 80 萬元的國產車,車主必須先
汽車天災限額保險保費 15
花數萬元投保車體損失險後,再加繳 6,560 元投保颱風洪水險,愛車因為颱風
洪水所致的損失才能獲得保障,保費相對較昂貴,優點則是保額較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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